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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长沙市人民政府解决长灰公路有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报告
宣布时间:2008-12-29 11:43:00

关于请求解决长灰公路有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报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

省、市重点工程长沙-花明楼-灰汤-韶山旅游公路(简称“长灰公路”) ,自200612月开工建设以来 ,由于投资方虚假出资和抽逃建设资金 ,致使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缺少 ,造成工程停工长达一年多时间 ,诱发大宗不稳定因素;宁乡县政府作为本项目招商引资的主体 ,个体领导在监管失职、犯有行政不作为过失情况下 ,面临矛盾 ,不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积极和谐解决问题 ,而是在长灰公路业主与我司条约未解除 ,前期未清算、欠款未支付的情况下 ,接纳简单粗暴方法拟强行肢解工程 ,另行不法组织施工队上路施工 ,这将激化矛盾 ,引发大规模群体恶性冲突事件 ,严重危及社会稳定。

本着诚信、卖力的态度 ,为解决纠纷 ,AG公司建设集团公司(简称“省路桥”)现将有关事项及请求报告如下 ,恳请市政府理解、支持 ,切实催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问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灰公路全长58公里 ,路幅宽24.5米 ,一级公路标准 ,是省会连接伟人家乡花明楼和韶山的红色旅游公路。国家、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004年经宁乡县政府招商引资 ,由民营企业湖南长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灰公司”)投资 ,省路桥承建。

二、保存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缺少 ,长灰公司保存虚假出资、抽逃建设资金的不法行为 ,诱发大宗不稳定因素。

1、长灰公路自200612月开工以来 ,因资金缺乏及征地拆迁、施工情况的影响 ,严重拖累工程进度 ,至200711月被迫全面停工。停工一年多来 ,沿线门路、水系破坏 ,水土流失 ,农田疏弃 ,村民生产、生活极为未便。如不加速复工将严重影响一方和谐、稳定 ,损害长沙形象。

2、为加速长灰公路建设 ,我司投入了大宗的人力、物力 ,业主长灰公司违约累计拖欠我司种种款项一亿多元 ,致使无法支付职工、民工人为和种种质料、设备等款项。停工期间 ,我司为确保稳定作出了许多孝敬和巨大的牺牲。但因历时过长 ,现我司已无力自行解决如此庞大的民工人为和债务 ,稳定事情迫在眉睫。

三、请求事项

筹措资金 ,加速复工 ,才华增进和谐。目今扩大内需政策有利于长灰公路复工建设 ,宁乡县政府也做了大宗事情。但复工建设必须依法依规解决前期遗留问题。

1、长灰项目停工是长灰公司资金不到位引发的 ,宁乡县政府应立即停止不法组织施工队上路施工的违法行为 ,制止大规模群体恶性冲突事件的爆发。复工前长灰公司(或新的业主单位)应与我司协商 ,将前期问题砍结、所做工程进行结算 ,在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并签订书面协议后 ,我司可以按协议实时复工 ,并迅速掀起施工新热潮。

2、长灰公司或新的业主单位在与我司书面结算、退回我司4000万元现金包管金、并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和全部民工人为后、协商一致签订善后协议后 ,亦可以另行招标选择其他步队上路施工 ,我司将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3、春节在即 ,长灰项目如不先支付6000万元的资金 ,我司将无力应对民工人为、质料、设备及银行利息等款项 ,无法确保稳定。特恳请市政府催促宁乡县政府、长灰公司等相关单位设法先行支付我司6000万元 ,以确保稳定。我司一定积极支持配合 ,妥善解决长灰项目有关问题 ,为长沙和谐稳定、建设生长孝敬力量。

特此报告。

 

 

 

 

 

 

              二○○八年十仲春二十六日

 

 

 

 

 

 

 

 

主题词:项目治理  长灰公路  稳定问题  紧急报告                 

报:省人民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优化生长情况办公室、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稳定办、陈润儿书记、张剑飞市长 

  抄送:宁乡县人民政府、长灰公司                         

  AG公司建设集团公司办公室        2008年12月26  

关于请求长沙市人民政府解决长灰公路有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报告

关于请求解决长灰公路有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报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

省、市重点工程长沙-花明楼-灰汤-韶山旅游公路(简称“长灰公路”) ,自200612月开工建设以来 ,由于投资方虚假出资和抽逃建设资金 ,致使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缺少 ,造成工程停工长达一年多时间 ,诱发大宗不稳定因素;宁乡县政府作为本项目招商引资的主体 ,个体领导在监管失职、犯有行政不作为过失情况下 ,面临矛盾 ,不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积极和谐解决问题 ,而是在长灰公路业主与我司条约未解除 ,前期未清算、欠款未支付的情况下 ,接纳简单粗暴方法拟强行肢解工程 ,另行不法组织施工队上路施工 ,这将激化矛盾 ,引发大规模群体恶性冲突事件 ,严重危及社会稳定。

本着诚信、卖力的态度 ,为解决纠纷 ,AG公司建设集团公司(简称“省路桥”)现将有关事项及请求报告如下 ,恳请市政府理解、支持 ,切实催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问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灰公路全长58公里 ,路幅宽24.5米 ,一级公路标准 ,是省会连接伟人家乡花明楼和韶山的红色旅游公路。国家、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004年经宁乡县政府招商引资 ,由民营企业湖南长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灰公司”)投资 ,省路桥承建。

二、保存的主要问题

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缺少 ,长灰公司保存虚假出资、抽逃建设资金的不法行为 ,诱发大宗不稳定因素。

1、长灰公路自200612月开工以来 ,因资金缺乏及征地拆迁、施工情况的影响 ,严重拖累工程进度 ,至200711月被迫全面停工。停工一年多来 ,沿线门路、水系破坏 ,水土流失 ,农田疏弃 ,村民生产、生活极为未便。如不加速复工将严重影响一方和谐、稳定 ,损害长沙形象。

2、为加速长灰公路建设 ,我司投入了大宗的人力、物力 ,业主长灰公司违约累计拖欠我司种种款项一亿多元 ,致使无法支付职工、民工人为和种种质料、设备等款项。停工期间 ,我司为确保稳定作出了许多孝敬和巨大的牺牲。但因历时过长 ,现我司已无力自行解决如此庞大的民工人为和债务 ,稳定事情迫在眉睫。

三、请求事项

筹措资金 ,加速复工 ,才华增进和谐。目今扩大内需政策有利于长灰公路复工建设 ,宁乡县政府也做了大宗事情。但复工建设必须依法依规解决前期遗留问题。

1、长灰项目停工是长灰公司资金不到位引发的 ,宁乡县政府应立即停止不法组织施工队上路施工的违法行为 ,制止大规模群体恶性冲突事件的爆发。复工前长灰公司(或新的业主单位)应与我司协商 ,将前期问题砍结、所做工程进行结算 ,在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并签订书面协议后 ,我司可以按协议实时复工 ,并迅速掀起施工新热潮。

2、长灰公司或新的业主单位在与我司书面结算、退回我司4000万元现金包管金、并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和全部民工人为后、协商一致签订善后协议后 ,亦可以另行招标选择其他步队上路施工 ,我司将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3、春节在即 ,长灰项目如不先支付6000万元的资金 ,我司将无力应对民工人为、质料、设备及银行利息等款项 ,无法确保稳定。特恳请市政府催促宁乡县政府、长灰公司等相关单位设法先行支付我司6000万元 ,以确保稳定。我司一定积极支持配合 ,妥善解决长灰项目有关问题 ,为长沙和谐稳定、建设生长孝敬力量。

特此报告。

 

 

 

 

 

 

              二○○八年十仲春二十六日

 

 

 

 

 

 

 

 

主题词:项目治理  长灰公路  稳定问题  紧急报告                 

报:省人民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优化生长情况办公室、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稳定办、陈润儿书记、张剑飞市长 

  抄送:宁乡县人民政府、长灰公司                         

  AG公司建设集团公司办公室        2008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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